车辆在达到一定的标准以后就要进行强制报废,那么报废标准中最常见的标准就是车辆使用年限问题,下面我们详细说一下
贵阳车辆报废年限。
根据最新规定,
贵阳车辆报废年限如下: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 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15年
6、半挂牵引车 15年
7、2020车辆报废年限最新规定: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同时将私家车报废行驶里程限制为60万公里。6年内免检,6-15年每年检一次,15年以上每年检两次,只要年检能过就能继续上路行驶
根据最新的报废新规则,有着对
贵阳车辆报废年限的补充说明如下: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以上就是有关
贵阳车辆报废年限的解答了,从各项规定我们能够清楚的知道所有
贵阳车辆报废年限的相关问题了。